2017年8月23日 星期
站前广场拉客现象何时休?
根治顽疾还需多部门综合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记者 周阳

  市区高铁咸宁北站、咸宁火车站等重要集散地拉客现象,不仅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还影响了咸宁的城市形象。8月15日晚,咸宁电视问政对此进行了曝光。随后,被问政的市交通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整改。

  站前广场拉客现象为何久治不绝?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通局客管处负责人。

  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8月16日上午8时30分,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电视问政涉及交通运输内容整改工作。与此同时,市客管处部署稽查科赴高铁咸宁北站、咸宁火车站,对拉客人员进行劝阻和驱赶。该处还从处法规科、公交科、出租车行业管理科抽调人员,和稽查科人员组成24人工作专班,由二位副处长带队,分两班对拉客乱象进行整治。

  针对夜间乘坐高铁市民出行不便的问题,从16日晚8时40分开始,枫丹公交公司增开咸宁北站至咸安外贸之间的摆渡公交车,组织乘客免费转乘2路公交车。2路公交车晚上收班发车时间为晚10时5分。同时,在本周,1路公交收班时间从晚8时40分收班延时到晚9时15分,收班后仍由摆渡公交车与高铁对接。

  针对电视问政短片反映的市客管处工作人员接到市民投诉电话未及时处置的问题,16日下午,该处进行了调查。17日上午,该处在工作专班部署会上,对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所有工作人员在接到市民投诉电话后,应立即将投诉反映的问题通知到具体业务科室,及时处置。

  如何根治拉客现象?

  市客管处负责人表示,尽管通过近一个星期的专项整治,高铁咸宁北站、咸宁火车站等重要集散地拉客现象明显好转,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非法营运“黑车”是指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社会车辆。高铁咸宁北站、咸宁火车站等重要集散地的拉客人员,虽有从事非法营运的主观故意,但并没有产生真正的交易行为,交通部门不能仅凭拉客行为就认定其从事非法营运,对其进行处罚。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拉客现象制定处罚依据,因此该处工作人员只能对拉客人员进行劝阻和驱赶,并无其它有效手段。

  该负责人介绍,外地对城市重要集散地拉客现象,多采用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管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车站公共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进行管理和处罚。

  “拉客现象属于社会综合性问题,仅依靠交通运输部门一家,难以管长远。”该负责人建议,采取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多部门综合治理、综合施策,通过设立社会人员禁入区域、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处罚等方式进行管理,多管齐下,真正建立起长效机制,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拉客现象这一顽疾。

2017年8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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