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浪 通讯员 鲁玉玲)在刚刚公布的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全国城市信用状况排名中,我市综合信用指数为81.7,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名列第22位,同比上期排名上升15位。
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主要通过“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运用互联网信息采集与数据挖掘技术,对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领域的信用信息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价,通过对各城市在信用事件监测、信用制度完善程度、信用信息透明度、信用工作绩效、信用市场、重大失信事件及政府反馈、重大诚信事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并排名。
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我市信用信息总量465条,优良信息415条,不良信息50条。其中,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不良信用信息各占28%和20%,商务诚信不良信用信息量占50%,司法公信不良信用信息量占比2%。
会议强调,我市要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宣传推介,举全市之力创建国家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