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赵雅静)8月11日至13日,我市多地出现强降雨天气。13日11时,我市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响应,提醒有关部门注意防范山洪、中小河流洪水等地质灾害发生。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8月11日8时至13日8时,咸安、赤壁降雨量超过50毫米,崇阳、通城和通山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最大达290毫米。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认为此次已达到市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8月13日11时启动咸宁市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我市启动暴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后,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重点关注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局地强对流天气,做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安全渡汛和城市渍涝防范应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