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 星期
咸安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公告

  咸安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已完成改造升级投入运行,新业务系统也正式上线运作。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特出台以下便民服务措施:

  一、实行中午、周六、周日照常营业,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

  二、实行委托扣划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贷款客户需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即可用公积金余额进行还贷。贷款客户6个月没有缴交公积金或不正常还贷发生逾期(系统检索),不能办理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业务。

  三、公积金缴存单位有义务为其职工按月代扣公积金并按月缴交(最长时间按季缴交)。若单位不按时为其职工缴交公积金,贷款职工不能用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已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的职工,系统自动取消按月冲还贷款业务),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也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以上公告8月1日起正式执行。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咸安办事处

   2017年8月1日

2017年8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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