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青朋)7月31日,我市出现降雨天气,我市重大气象灾害(高温)应急响应随之解除。
7月21日10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高温)IV级应急响应,并在7月25日9时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启动以来,在副热带高压的稳定控制下,我市出现了持续性高温天气,来势猛,范围广,时间长。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台风外围环流影响,顶计8月1日-8月2日我市大部地区有降水发生,气温下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组织会商,决定自7月31日16时起终止咸宁市重大气象灾害(高温)应急响应。
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