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赟) 近日,省招办公布了今年全省符合优录加分条件考生和符合优录不加分条件考生信息。其中,我市3名考生符合优录加分条件,22名考生符合优录不加分条件。
根据《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这3种情形分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我市3名考生符合“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这一情形,因此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此外,我市还有22名“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优录不加分条件。优录不加分是指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今年优录不加分政策增加了“志愿者可享优录”一条,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今年全省符合该条件的仅有丹江口市第一中学的一名考生。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全省取消了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自2009年实施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我省一项地方性计生奖励政策,也曾是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省招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14年全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超过6500名考生因高考加分而圆了大学梦。2016年高考,全省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今年则彻底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