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 星期
通城法院交叉执行显神威 陈年老案一朝结

  本报讯(通讯员冯玉) 近日,在通城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件纠缠了二十五年的交叉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丁某某于1992年5月欠下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货款及借款共计6万余元,王某某在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00年5月向崇阳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丁某某偿还王某某本金及利息65000余元,利息从1992年5月至偿还之日止。判决生效后,丁某某只偿还了本金,利息部分以各种理由拖延。

  该案经市中院指定通城法院负责办理。受理该案后,通城法院查明,丁某某名下注册有2家大型农户产品公司,注册资金达2亿余元,完全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为此,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崇阳县寻找丁某某,但其编造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最后干脆避而不见。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通城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将丁某某带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经过多番沟通,慑于法律威严,丁某某最终将余款8万余元全部当面清偿给申请人,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7年4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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