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赵哲曙)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咸宁市2017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撤销GSP证书。
今年,我市将对未开展GSP跟踪检查的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零售药店(含零售连锁门店)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跟踪检查,重点跟踪检查新开办、经营重点品种的药品经营企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申请收回或撤销GSP证书等行政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