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推动我市“河湖库长制”工作,充分学习借鉴江西省“河长制”先进经验, 3月30日至4月1日,由市水务局局长刘中英带队,组织市堤防局、各县市区水利局长赴江西省开展考察学习活动。
赣州市坚持先行先试,市县乡村所有河流全部明确河长组织体系,探索建立河长制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出台了河长制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增加“水土流失整治”“河湖治理成效”等考核内容,有效压实水质保护、污染治理、监测预警等关键环节,打响了企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城乡污水治理等17项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全方位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全市河长制工作成果初现。
靖安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2015年以来,该县大力推行河长制,把河道作为街道来管理,推行“互联网+河长”监管模式,建立“1+2+3+市场”管护模式,69条支流全部制定“一河一档一策”;实行岸上岸下联动,系统整治河道,做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河、黄土不见天;建立河道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清河违章、非法采砂等各种专项整治;同时,该县把河道水库作为景区来建设,做好项目建设,打造沿河景观,加快示范创建,基本实现了“水中有鱼、岸上有绿、绿中有景、人水相亲”的河湖管护目标。
一路走一路看,一路思考一路收获,考察团成员纷纷表示,通过考察开拓了河长制工作的思路,将吸收江西的经验全力推动我市河长制落地工作。 (敖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