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毛亚轩 通讯员张宁)近日,市民周先生将自家爱车送往4S店维修,但事后却发现要维修的2个零件没有更换,但4S店却照收了费用。
今年2月15日,周先生将爱车送往咸安区某汽车4S店进行维修。2月22日,被告知爱车修理好后,他去4S店缴纳了材料和工时费共计5000余元。但在提车时,他却发现,2个在维修清单上列明更换的零部件实际并没有更换。这个2个零部件共计1900余元。
周先生当即向4S店工作人员讨说法,并要求赔偿。但对方却予以否认,表示零部件已经全部更换,拒绝赔偿。无奈下,周先生向咸安区工商部门求助。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迅速来到现场调查。最终4S店承认了周先生的爱车确实有2个零部件没有更换。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4S店退还周先生收取的未更换零配件费,并赔偿其部分双倍费用。最终,周先生获得5000余元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