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毛亚轩 通讯员张大川)近期,不少市民乘出租车时,因一时疏忽,将物品遗落车上。仅在城区双鹤桥派出所,每月就要接到3-5起此类案件。
9日下午5时许,市民余先生从温泉中百仓储打的到咸宁南站。到达目的地后,他不慎将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临上城铁前,余先生才发现手机丢失。无奈之下,他只好取消乘车计划,来到城区双鹤桥派出所需求帮助。所幸,民警根据视频监控确定了余先生乘坐的出租车,并联系上了司机,找到了遗失的手机。
对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搭乘坐正规出租车,并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下车时要索取发票,以便能够根据发票上的信息快速找到乘坐车辆、驾驶员。发现丢失物品后,应尽快向客管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