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阳)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对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具体类型进行了明确。湖北新增两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我市通城县和通山县,功能区类型被确定为水源涵养。
根据国务院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后,各县在获得相关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此外,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各县要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 我市两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
| 将获得相关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 |
本报讯(记者周阳)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对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具体类型进行了明确。湖北新增两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我市通城县和通山县,功能区类型被确定为水源涵养。
根据国务院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后,各县在获得相关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此外,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各县要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