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 星期
1月,我市CPI创三年来新高
烟酒副食拉动CPI总指数上涨1.03个百分点

  本报讯(记者 徐浪 通讯员 李永桢)24日,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公布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受春节前后物价全面上涨影响且去年同期基数较低等原因,我市城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再次呈现攀升态势,同比上涨2.5%,涨幅较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刷新两年来的最高纪录。

  八大类价格同比指数呈现“七升一降”,仅衣着下跌0.7%,其他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食品烟酒分别上涨5.3%、3.9%、3.5%,涨幅领衔,其中食品烟酒、交通和通信分别拉动CPI总指数上涨1.03和0.43个百分点,成为主要推高因素。

  由于1月是传统的春节,旺盛的消费需求推动鲜活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3%。同时,春节期间用工紧张服务价格集体涨价,推动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1%。

  此外,持续升高的国际油价和1月起国Ⅴ标号燃油的全面施行导致汽、柴油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9.3%、23%,同时液化石油气价格同比上涨5.4%。另外受国际政治风险加大,市场避险情绪强烈影响,金价持续走高,导致咸宁金饰品、铂金饰品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2.4%、22.2%。

  随着春节效应的逐渐减弱,加之今年冬季整体气温偏高,适宜农产品生产,预计下月咸宁CPI将出现明显回落。

2017年2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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