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 星期
楼上种菜 楼下遭殃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熊琦 袁燕)“我家房屋常年漏水,家里的装修和物品都损毁了……”近日,家住嘉鱼县鱼岳镇某小区的来某将自己的邻居张某告上法庭。

  原来,来某与张某同住一栋楼,已经做了近三年的邻居。张某年过八旬,平时爱养花种菜,便在来某房子的楼顶搭建了建筑物居住,种植蔬菜。来某的房屋因此常年漏水,房屋装修部分和里面的家具、地板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毁。来某多次找张某进行协商,并因此事对张某破口大骂,矛盾进一步激化。因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来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来某、张某属于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吕凯认为,判决结案不利于双方打开心结,调解结案是化解矛盾最好的方式。吕凯发现,张某之所以执意不同意调解,是认为来某出口伤人,目无尊长,咽不下这口气。

  于是,吕凯联系到张某的女儿协助进行调解,同时指出双方的错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来某、张某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从顶楼搭建的建筑物中搬出,并向来某赔偿损失,来某也为自己言语不当表达了歉意,双方握手言和。

2017年2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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