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 星期
【城区禁鞭曝光台】
春节前,我市警方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从1月20日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组建专班,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民警,拉网式清查,共同打响春节禁鞭战。禁鞭期间,对违反禁鞭规定的坚决执行“三个一律”:对禁鞭区内,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举报电话:110。 (葛利利 张恒 庞斌/整理)

  温泉公安分局通报案例

  1、2017年1月20日上午,三号桥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白茶菜场附近一家店内大量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该店营业执照早已过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随后民警扣押了该店整整三大车的烟花爆竹,店主王某因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被该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2017年1月20下午3时30分岔路口所民警在温泉杨家垴建文超市查获查获鞭炮和礼炮若干,对店主饶某,男,52岁,现住温泉杨家垴,依法对其予以5日行政拘留。

  3、2017年1月20日15时许,双鹤派出所民警对黄畈村四组美誉超市例行检查时,在该店内查获烟花、鞭炮若干。该所对店主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查获的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扣押并移交治安支队。

  4、2017年1月20日16时许,一号桥派出所民警对茶花路腾达超市例行检查时,在该店内查获烟花、鞭炮若干。该所对店主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查获的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扣押并移交治安支队。

  5、2017年1月22日19时许,双鹤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温泉长安大道福星城C区对面道路边,当场抓获舒某为其姐夫刘某六十岁生日宴,违法燃放礼炮、鞭炮。双鹤派出所将依法对舒某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5日。

  咸安公安分局通报案例

  1、2017年1月20日12时官埠所巡逻执勤时发现官埠街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官埠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徐某家在燃放烟花爆竹,燃放了20个烟花和一卷鞭炮,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现已对徐某行政拘留5日。

  2、2017年1月21日13时许,十好桥所民警对咸安区碧桂园桥头堡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若干。经查,2016年6月份期间,咸安区人民政府下发禁止燃放、零售烟花炮竹的决定后,社区与该超市老板廖某签订了不卖鞭炮承诺书。但是廖某将非法储存烟花炮竹在桥头堡超市内被民警查获,现已对廖某行政拘留5日。

  3、2017年1月20日16时,永安所在清查街面安全隐患过程中,发现咸安区师专附近一副食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随即永安所民警将门店老板余某依法口头传唤至永安派出所,经询问,余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对余某行政拘留5日。

  4、2017年1月20日永安所在清查街面安全隐患过程中,发现咸安区永安怀德路141号“骆恒泰香行”非法储存大量易燃易爆物品。随即永安所民警将门店老板张某依法口头传唤至永安派出所,经询问,张某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对张某行政拘留5日。

  5、2017年1月20日16时许,浮山所民警在浮山书台街巡逻时,发现凯悦学府宝莲平价超市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该超市烟花爆竹扣押,并传唤老板李某来所调查,现已对李某行政拘留5日。

  6、2017年1月21日11时许,浮山所民警巡逻至咸安区银泉大道御龙花园小区时,发现御龙万佳超市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该超市非法储存的烟花鞭炮进行扣押,超市老板伍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7、2017年1月20日9时许,甘棠所民警工作发现,广东畈村八组一副食店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副食店老板蔡某在明知其店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在店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在店内扣押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41件,现已对行政拘留5日。

2017年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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