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梁耀)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近期我市医疗机构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市食药监局部署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意识和水平,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从2016年12月起历时4个月,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督查总结四个阶段。检查范围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级各类民营医院。
此次主要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设置药事管理机构,是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是否从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药房和库房是否与使用药品规模相适应,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体检、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购进储存特殊管理药品是否按照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存在擅自配制未经注册批准的制剂,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向其他医疗机构销售、提供制剂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行为等。
另外,对在自查中存在瞒报或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查深究,一查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