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获悉,今年秋季期末考试及寒假时间安排出炉,2017年1月4日起启动期末考试模式,中小学生寒假持续整整一个月。
中小学放假一个月
临近期末,市教育局结合咸宁市教育实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至2月11日放假,2月12日春季开学报到,2月13日正式上课。
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推迟一周,定为2017年1月20日。报到、上课时间与义务教育阶段保持一致。
市直各中小学校以及咸安区中小学校结合教学进度,制定了期末考试放假计划。市实验小学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统一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6日;市温泉中学1月6日和7日期末考试;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七、八、九年级在1月6日至9日陆续完成期末考试。咸安区统一在1月4日举行小学秋季期末考试,初中在1月4日至5日举行期末考试,高中期末考将在1月中旬举行,20日放寒假。
放假要求不松懈
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市教育局提出“六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发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和实物。与此同时,明令禁止教师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形式补习、培训活动,严禁教师参与赌博、非法融资及邪教活动。
同时要求学校在放假期间,科学合理的布置学生的寒假作业。如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研究体验和科技创新等形式为主的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