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
检察官进监狱以6个精彩案例说法
为服刑人员戴上反行贿“紧箍咒”

  本报讯(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李新 毛绪伟)“罪犯李某因一次行贿,无期徒刑减有期的裁定不予考虑,加上行贿罪数罪并罚,耽误9年改造刑期,倒霉的是他自己……”近日,检察官以案说法的6个案例,让咸宁监狱服刑人员王某记忆深刻。

  12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的陈顺练检察官,受邀走进咸宁监狱,以《拒绝行贿,让服刑人员在阳光下改造》为题,向全体服刑人员宣讲行贿教训及危害。6个精彩案例,给服刑人员戴上反行贿“紧箍咒”。

  6个案例分别从罪犯本人、亲属以及社会关系人等不同行贿主体,对监狱计分考核、行政奖励、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事政策主观方面的故意侵害、危害和法律效用追究,讲解通俗易懂。“什么人送,送多少钱,要追究多大责任,这个帐一算就清楚。”在现场听陈检察官的报告,服刑人员如是说。

  半个小时的教学,精彩的展示,台下掌声不断。“拒绝行贿,让每名服刑人员在阳光下改造,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报告会现场,监狱民警为陈检察官的教学点赞。

  据悉,邀请地方检察官或法官进监宣讲反行贿教育,是湖北省监狱局“四反”专题教育的宣讲重头戏之一,目前在全省监狱全面推开。

2016年12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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