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 星期
关于对擅自离岗人员解除聘用关系的公告

  经查,湖北科技学院职工贾光宏等47人(见被解除聘用关系人员名单),因外出进修、访学、出国等期满后未返回学校上班以及擅自离岗。学校经多方努力,未能与该47名职工取得联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经研究,决定对贾光宏等47人给予解除聘用关系的处理。

  被解除聘用关系人员名单如下:

  贾光宏 范付华 罗健英 殷妮娜 高 艳 郑红花 吴春林 秦灵芝 王艳君 徐德海 张红兵 唐名丽 黄尚海 刘毅群 刘 丹 汪国栋 熊清芳 郭 军 罗丽芳 韦建国 汤瑞玲 陈伟强 彭永珍 陈志勇 程 露 邹卫东 夏红星(男)石卫华 柯秋芳 柯贤兵 余维忠 李云程 鄢丽波 潘 虹 张宗宗 王水斌 马海燕 袁军华 吴 丹(药学院)

  何春娴 姜 泉 钱海霞 栗建伟 胡 毅 车裕斌 刘纪磊 刘 丽

  特此公告

   湖北科技学院

   2016年12月6日

2016年12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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