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 星期
咸安警方发放13辆被盗车
民警提醒市民加强防盗措施

  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顾引)“感谢你们,帮我们找回车子。”昨日下午4时许,鄂州籍男子程国勇在咸安公安分局桂花派出所领回丢失一年的车子。当日,在桂花派出所,还有其他12人也领到了丢失的车辆。

  2015年10月,程国勇将自己做小生意用的三轮摩托车停放在鄂州家中,不料被盗。“我以为再也找不回了。”程国勇说,前不久,他突然接到了咸安公安分局桂花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说车子找到了,让他深感意外。

  今年3月,家住咸安区桂花镇的晏先生将刚买的摩托车停放在家门口,不料半个小时后,车子就不易而飞。事后,晏先生认为车子找不回了,就将车钥匙丢了,未曾想前不久民警通知他来领车。“很感谢民警们,没有他们的努力,车子难以找回。”晏先生感激地说。

  这13辆被盗车辆是怎么找回来的?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3、4月份,桂花派出所接连接到辖区内多起村民报案称摩托车被盗。民警将这一情况向上级汇报,成立专班调查摩托车被盗案。在明确该团伙成员情况、作案手法以及盗销区横跨武汉、咸宁、鄂州等多地后,民警赶往武汉江夏进行抓捕追赃,目前已有10名嫌疑人被抓获。

  在对该团伙进一步审讯中,民警得知,该团伙在武汉务工,经常租用面包车往返咸宁各个县市区和鄂州、黄石等地进行盗窃。被盗车辆大部分是两轮、三轮摩托车。一旦得手,团伙内的专业销赃人士便将所盗大部分车辆销往乡村。据悉,嫌疑人已交代案件高达60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追回被盗车辆13辆。

  民警提醒市民,停车时,不要高估车辆的安全系数和“家门口”等附近地段的安全性,最好是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等安全的地方。无人看管时,应加强车辆防盗措施。

2016年11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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