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 星期
筑牢廉政防线 强抓责任落实
——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作者 刘会文 通讯员 龚俊 廖春旭

近年来,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组织领导、机制保障,教育认识、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抓好三个教育 筑牢思想防线

抓好正面教育引领思想。一是中心组专题学习带动;局党组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讲规矩守纪律”和习近平关于反腐败和党的纪律规矩的两本《论述摘编》多次进行中心组专题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的形式深化学习效果。二是专家讲廉政党课推动;邀请了市纪委宣传部领导作了专题廉政党课辅导报告,有力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三是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抓好反面警示触动灵魂。一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触动灵魂。二是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触动灵魂;5月10日、13日分两批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分局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赴通山闯王陵接受警示教育,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去汀泗桥北伐战争纪念馆参观,进行岗位宣誓。三是通过“以案说法”触动灵魂。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直属单位所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结合案例从许可、监管、抽样、检验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讲解,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法规学习筑牢底线。一是强化党纪条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通过组织《准则》〈条例〉网络测试,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二是注重法律知识学习;结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监管人员行政执法换证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内容,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三是侧重制度规定学习;组织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学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及细化的责任分工和清单,使每个党员干部做到了责任清、任务明,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实施三化管理 落实主体责任

围绕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可查可督可考可究,建立以责任清单为工作导向、纪实台帐为管理载体、督责问责为推进保障的痕迹化管理制度。

明责清单化。围绕党组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研究部署、选好用好干部、加强教育引导、加强作风建设、支持执纪执法、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等8个方面26项党委集体责任清单。凸显“一把手”第一责任,制定第一责任清单,将职责定位为带头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重视廉政教育、督促责任落实、督办重要信访件、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大力支持监察工作、做廉洁从政的模范等8个方面24项具体职责。为党委班子成员量身打造“一岗双责”清单,对照第一责任的职责,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量化为6个方面12项具体职责。

履责台帐化。坚持做实台帐、客观记载、全程留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由虚变实。统一台帐样式、记录清单和填写要求,专门制定《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帐》,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二级单位“一把手”纳入台帐管理;采取分级检查、留底备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履责过程的动态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督促整改;坚持照单履责的目标导向,实行年度目标管理,把清单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督责常态化。建立提醒提示机制。把提醒提示作为痕迹化管理的前置工作方法,对领导干部及时教育、提醒、纠偏。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以清单任务为重点,开展常态化、立体化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向二级单位延伸。建立报告述责机制。全面推行定期报告、述责评议等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责、尽职尽责。建立追责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认真完成清单责任导致主体责任缺位的,严格追责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造成管辖范围内违纪违规问题频发的,实行对违纪违规事实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同步调查、同步研究、同步处理、同步通报。

抓好三个保障 确保责任落实

推行“一岗双责”、“一函双发”、“一事双谈”制度,着力推进廉政风险、履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岗双责”。为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上、扛在肩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列出两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实施“一岗双责”,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强化跟踪监督,实行“一函双发”。加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与各县市区局党组、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构建“再监督”协调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问题线索等情况形成函件,以公文方式发送给相关县市区局党组和该局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县市区局15个工作日内须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调查处理情况,视情形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强化问责追责,实行“一事双谈”。约谈,既约谈企业和当事人,也约谈监管部门负责人,同时,要求被约谈人在约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机构报送落实情况报告,监察室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确保限期改正。

2016年11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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