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 星期
公积金改革造就多赢局面
“安居贷”成房地产去库存新亮点
记者 黄兰芬 通讯员 陆世波
今年3月份,市公积金中心与建行湖北省分行签约,成功融入2亿元资金。
去年下半年,在市房地产金融对接会现场,市公积金中心对外宣传“安居贷”。

  从保证人难找,到担保集团担保;从只有单位职工可贷,到各阶层购房人群可用;从账上大量的钱闲着,到外出融资“输血”房地产业……咸宁市创新推出的“大众创业安居贷”(以下简称“安居贷”),首创全省贷款新模式,在风险管理、人群拓宽、资金闲置等方面做出突破,惠及众多百姓和房企,有效帮助房地产去库存。

  创新好产品

  去年9月份,在咸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金融支持房地业发展”的背景下,带着地方政府的期待和多个部门的汗水,“安居贷”诞生了。它首创湖北省公积金贷款新模式,引得多个媒体争先报道。

  “安居贷”是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咸宁市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在咸宁购房的广大创业市民,在9月12日正式推向市场的一款创新型住房公积金贷款产品。

  这款产品,采用的是“公积金贷款+担保”新模式 ,实现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咸宁市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市民、开发商等多方共赢的局面。

  为何这么说?此前,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自然人保证、信用保证、权利质押”等保证方式,容易出现保证人难找,风险难管控等系列问题,从而造成一些住房公积金难收回;此后,咸宁市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风险识别及风险防范专长,为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居贷”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加强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投得出,收得回”。

  目前,经咸宁市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的“安居贷”,0逾期、0损失,该公司为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充当了“防火墙”,实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安居贷”申请市民,一次性缴存1002-2004元,就可以和普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样,享受同等待遇。这一喜讯让广大市民奔走相告。众多开发商得知消息后,为促进楼盘销售和方便买房市民,纷纷主动要求加入“安居贷”准入楼盘行列。

  该住房公积金贷款产品自从上市以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咸宁地方媒体一直跟踪报道。今年2月25日,《湖北日报》8版,对“安居贷”进行了大篇幅报道,称咸宁市主动降低公积金门槛,住房公积金变得“好看”又“好用”。今年8月份,《湖北卫视》在报道中称,“安居贷”为房地产去库存发挥了积极作用。

  普惠购房人

  现在,只要是在咸宁贷款买房市民,都说“安居贷”的好。因为它打破住房公积金在人群和地域上的限制,给许多买房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原来,只有单位职工和福利好的企业人员,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现在,不管你是创业者,还是刚毕业大学生,只要有正经工作,收入稳定,就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安居贷”突破了人群限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且已新购住房的自然人(年满18岁),补缴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2004元(创业大学生补缴1002元),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来,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基本是本地居民;现在,“安居贷”打破了地域限制,不管你是外省的广西人,还是本省的仙桃人,在咸宁买了房子,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赵伟利是在咸宁创业的广西人,今年年初买房定居咸宁。“我带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确认我这种情况符合贷款买房条件。”赵先生已经顺利付了首付,每月在还贷中。

  湖北仙桃人田文杰在咸宁开便民超市已有4年多,去年下半年用“大众创业安居贷”,在温泉城区买了一套小户型。他说,咸宁的房价本来就不高,而“安居贷”又进一步降低创业者在咸宁贷款买房的成本,加上咸宁风景怡人,于是他决定在咸宁定居。

  “安居贷”不仅不分人群、无地域限制,而且低利息、低首付。

  跟商业贷款利率相比,用“安居贷”来购房,将节省高达45%的利息支出。有人算了一笔账:贷一笔20万元、20年的款,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所产生总利息,“安居贷”比商业贷款少3万多元。

  “安居贷”首付比例低至20%(原来首付比例是30%,不分首套房或第二套房)。买房使用“安居贷”的市民,可申请最高3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统计,自“安居贷”去年9月入市以来,截至2016年9月底,咸宁发放相关贷款1216笔。换言之,有1200多个家庭受益。

  “去库存”利器

  “安居贷”为咸宁房地产行业“输血”、“造血”,在房屋去库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楚城售后部主管陈荣说,今年前三个季度,他们楼盘买房贷款的200多个客户中,90%使用的是“安居贷”。按照一户贷款20万元计算,180户就是3600万元。也就是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前三季度光为大楚城一家楼盘就“输血”几千万元,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温泉鄂高书香门第的销售总监张玲说:“安居贷推出来后,楼盘销售明显好转。现在,符合条件的市民买房贷款首选它。”

  在咸宁市城区,“安居贷”带动了许多楼盘的销售,在咸宁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的经商户、县市居民,冲着这一优惠贷款产品,买了房。“安居贷”激活了许多潜在客户,“创造”了大量的购房需求。

  据统计,自“安居贷”去年9月入市以来,截止至2016年9月底,为咸宁市82家楼盘输入资金2.8亿元,促销房屋2000-3000套。

  一方面,“安居贷”给许多开发商带来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安居贷”促进了咸宁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楼盘按揭风险主要是开发商的风险,如开发商资金实力不足,就不能如期交房造成“烂尾楼”,就会给借款人带来还款抵触情绪,形成贷款风险。因此,实行楼盘准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最有效手段。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咸宁市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员对城区好项目、好地段、有实力的楼盘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开发商资质、信誉进行审核,目前已准入了像福星城、天洁国际城、大楚城、尚书名府等82家楼盘。

  同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流沟通,对售楼人员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知识培训,对贷款的注意事项、贷款流程、应提交的贷款资料做了具体详细的说明,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消化好、运用好、宣传好,让更多的购房户使用公积金贷款,得到真正的实惠。

  盘活“公积金”

  “安居贷”的出现,盘活了咸宁住房公积金的体制、办事机构、账户里的钱。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住房公积金体制比较“僵硬”,单位不会像企业一样外出融资。可在今年3月份,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省建行借了几亿元。为什么要融资?因为“安居贷”的申请客户太多,中心的钱不够用。“安居贷”客户只要补缴1002-2004元,中心就要为其发放30万元左右的贷款,资金放大比为1:150~200倍,因客户无缴存基数及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放开,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的资金流出量基本为1亿元左右,中心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为保证“安居贷”资金投放,中心通过多种渠道来融资。

  于是,在今年3月17日,省住建厅与建行湖北省分行签署《湖北省住房公积金资金调剂融资机制》时,咸宁申请到全省第一笔资金调剂融资业务,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湖北省分行签约,成功融入2亿元资金额度,无需抵押和质押,期限两年,利率按一年期基准九五折优惠,随用随借,可循环使用。

  随着“安居贷”申请市民增多,咸宁住房公积金受理的业务大幅增加,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把住房公积金从行政管理的后台推向了公共服务的前台。之前,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有1个营业室,面积小且拥挤。为了解决办事窗口拥挤问题,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咸宁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于今年1月份升级改造了办事窗口,完善了服务设施,优化了办事流程,把担保集团、银行双方安排到大厅窗口,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受理、审批、放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叫号排队系统,智能查询机器,舒适的休息区……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的服务大厅,让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纷纷称赞。

  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今年1—9月,市直发放“安居贷”749笔、金额1.72亿元,分别占市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总笔数和金额的43.55%和42.68%。对比看来,今年前三季度市直“安居贷”的发放总额,相于市直前年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放贷总量。

  大众创业安居贷款

  一、贷款对象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大学生创业的正常缴存三个月以上;

  2、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且新购住房的自然人(包括异地):补缴六个月的住房公积金2004元(其中大学生创业补缴1002元);

  3、贷款申请人具备正常还款能力和相应的抵押和担保条件,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申请材料

  1、在咸宁市投资创业的借款人

  证明材料:(1)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2)最近6个月以上银行交易流水。(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户口证明。(4)贷款所需的其他资料。

  2、在本市工作就业的借款人

  证明材料:(1)本人或配偶截至当前时间社保费缴存证明及社保卡。(2)最近6个月以上银行交易流水。(3)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户口证明。(4)贷款所需的其他资料。

  3、咸宁市户籍在异地工作就业的借款人

  证明材料:(1)本人或配偶截至当前时间社保费缴存证明及社保卡。(2)最近6个月以上银行交易流水。(3)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户口证明。(4)贷款所需的其他资料。

  4、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本市购房的借款人

  证明材料:(1)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截至当前时间的6个月以上公积金缴存明细。(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户口证明。(3)贷款所需的其他资料。

  三、贷款额度

  首付20%。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上限不超过30万元。

  四、抵押条件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的职工,申请办理购房贷款或装修贷款时,其贷款抵押为自身家庭或亲属的符合抵押条件房屋;

  2、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已新购住房的自然人,申请办理购房贷款时,其贷款抵押物为新购住房;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房产作为抵押物,取消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质押贷款。

  五、担保条件

  “大众创业安居贷”由咸宁市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贷款申请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贷款申请人将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和公积金中心,担保服务费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担保公司不用向借款人、抵押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贷款程序

  楼盘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初审认定,符合“大众创业安居贷”条件的再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楼盘通知借款人按咸宁标准补缴6个月住房公积金开设个人账户,然后办理预告登记和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2016年10月28日 星期

第28版:第八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