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 星期
全市近400家房企接受年检
无故不参加的,注销资质证书

  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开始了,全市近400家企业将接受检查。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此次年检工作从10月8日至12月30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将注销其资质证书。

  此次的年检对象是,2015年12月31日前经省住建厅核准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和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四级和暂定级),其注册地在咸宁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在咸宁市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新取得暂定资质的企业暂不参加本次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内容: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是否与事实相符,是否符合资质基本条件,经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不良市场行为。

  此次年检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0月8日-11月15日,咸宁城区各企业自查并向房产部门报送资质监督检查材料;10月8日-11月15日,各县企业自查并向县房产部门报送资质监督检查材料;11月16日-12月30日,根据企业的监督检查材料,房产部门对有关企业和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上报资质监督检查材料,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报送两种方式。网上填报由各企业在《咸宁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的“房地产从业主体管理系统”中填报资质监督检查中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资质监督检查申报表。网上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据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科负责人介绍,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督检查,能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2016年10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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