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 星期
商家设抽奖“陷阱”欺诈市民
通城县工商局对不良商家依法取缔

  本报讯(记者?李思源?通讯员?李刚?吴浩颖)“抽奖了,抽奖了,只需交200元押金,就有机会抽到价值799元的手机。”9月3日,在通城县图书馆旁的手机店门口,赵某等人设点摊位开展手机抽奖活动。市民发现是抽奖“陷阱”后向通城县工商局进行举报,城郊工商所对该摊点进行了依法取缔。

  在摊点现场,摆放有手机、茶具、雨伞等大量奖品,消费者陈某告诉记者,该抽奖摊点主要是通过赠送一些小礼品,吸引路人前来抽奖,但在抽奖前需交200元押金,如果抽中的奖券不带数字“6”,就赠送价值799元的手机和其他礼品,退回押金。如果抽中的奖?券有数字“6”,就需要另外补齐差价,买下价格为799元的手机,否则之前的押金不退还。陈某还反映,当天有多人在此处抽奖,最后都抽到有数字“6”的奖券,被迫购买了手机。

  据了解,摊点上价值799元的手机奖品实际销售价格为399元,且抽奖箱内的奖券全都带有数字“6”,中奖率达100%,奖品全为手机。通城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赵某等人的行为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条款,所以对该摊点进行了依法取缔、罚款、没收抽奖工具的处理,并责令其退回陈某等消费者的“抽奖款”。

  此案办结后,通城县工商局及时在通城电视台以新闻节目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接头流动抽奖活动,特别是一些先交费的购物抽奖活动不要轻信。

2016年10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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