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针对通城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通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刘明灯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据了解,通城县自2015年12月份启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主动作为,针对存在的8个突出环境问题、37个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整治。
刘明灯说:“全县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进入作战模式,县委组织了指挥部,书记任政委,我任指挥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每个人都挂一个项目亲自督办,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据介绍,通城县针对存在的8个突出环境问题、37个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整治,组建25个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建立“一个企业、一个包保县级领导、一个督查专班、一个整改方案”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直接责任,统一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整改销号15个,近期上报销号16个,其他14个问题力争在9月30号前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刘明灯表示,通城县委政府要借这次综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的东风,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蓝天就是美丽,青山就是幸福,环境就是民生”的认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在今后的发展中加力度、加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保护好生态环境,确保通城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确保人民永远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