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特约记者 胡剑芳 通讯员 石莉)近日,记者从咸安区文明办获悉,咸安区文明委决定授予沈虹等10人2014—2016年度“桂乡楷模”荣誉称号,对黄顺才等25人授予“咸安好人”荣誉称号。
2014年以来,咸安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挖掘身边的凡人善举,全面铺开了“桂乡楷模”和“咸安好人”创评活动。近期,经评审委员会共同审定,最终从106人中评选出35名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区文明委发文对35人予以表彰。区文明办将在9月20日第14个公民道德日到来之际,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崇善尚德、见贤思齐。
“桂乡楷模”和“咸安好人”主要有敬业奉献、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和见义勇为五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