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开展学生保险工作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北联)作为全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顾问,聘请风险管理员进入学校,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宣传保险知识,发放由北联统一印制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回收授权委托书,在校园设立窗口收取保费,办理投保等工作。
二、建立新型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的现实意义
1、新型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运作模式
教育行政系统作为教育行业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教育行业的风险进行管理,通过聘请专业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公司),参与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提升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并对风险管理顾问提供的专业服务进行监督考评;风险管理顾问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全面开展教育风险防范工作,组织实施风险识别、风险宣传、风险预警、风险排查、管理建议、安全教育等风险管理工作,将风险关口前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校园风险事故发生率;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建立教育行业风险转移机制,贯彻政策要求购买政策性保险产品转移教育行业面临的经济赔偿风险,解读政策内涵,鼓励引导学校、师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产品完善教育行业风险转移机制;风险管理顾问具体参与教育行业风险转移机制的运作,根据学校、师生面临的风险特点,依托自身专业能力,以切实需求、优惠价格、全面保障、简易手续设计保险产品,向保险公司公开询价,办理投保事宜,并在出险后代表学校、师生进行保险索赔,最大限度的维护投保学校、师生的保险权益。
2、建立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政策依据
(1)2015年1月22日至23日,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紧紧抓住安全稳定工作不放松。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风险管理顾问制度,为学校处理安全问题提供法律支持,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业化水平。要健全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借助保险等多种机制化解学校安全责任。”
(2)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体艺[2015]3号)要求:“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保险业与教育部门合作。”
(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作用。不断提升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发挥中介机构在风险定价、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优化保险中介市场结构,规范市场秩序。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重点发展食品安全、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
(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59号)中提到“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特种设备责任等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通过地方立法,努力实现全覆盖。”“省教育厅牵头提升校(园)方责任和职业院校实习责任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校车承运人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三、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制度的重要作用
有利于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纵向落地实施;有利于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风险转移工作的横向统筹推进;有利于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四、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政的领导、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指导协助下,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是落实学校安全风险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二是组织拟定本校(园)安全风险管理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并在有关方面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是协调有关各方,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四是协助有关服务机构,促进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风险转移工作发挥最大成效;五是监督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其依法合规推进,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