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6日 星期
增强防范意识 规避安全风险
(未参保与投保案例)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缺乏安全意识,风险类型与危害程度也在不断变化,据不完全统计,95%以上的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是发生在校外,以下是几例不同类型的案例:其中

学生未参保学平险案例:

【案例一】2014年,高中学生雷某某、张某某、李某某、黄某某均未参保学平险,当年底,因发生意外车祸,四人在咸宁市中心医院、武汉协和医院住院累计发生医疗费用近百万元,根据其家属诉说,每个人仅得到车辆座位保险赔付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因车祸受伤未赔付,巨额医疗费用均由自己承担。

【案例二】咸宁职院孟某某,2014年下半年在人保财险投保了学平险,15年上半年因病住院在学平险和基本医疗均得到了报销。该生15年9月份未投保学平险,16年上半年在武汉住院做手术,此次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可以报销,但因未参保学平险,需自费40%-50%左右。

【案例三】向阳湖镇广东畈小学学生李某,2014年9月1月-2015年8月31日期间购买学平险,2015年9月1日后未购买学平险,2016年3月发生意外事故导致骨折,医疗费用高达三万多元,因未购买学平险导致无法理赔。

学生投保案例:

【案例一】2015年6月3日晚上九点左右,赤壁市某中学学生刘某下晚自习后以很快的速度跑回寝室,就在快到寝室楼梯口台阶时,因连日来下雨地面湿滑导致意外摔倒,学校立即报120急救中心,经赤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夜去世。学生刘某于2014年9月投保校园方责任保险,人保财险赤壁支公司赔付200000元。

【案例二】2015年6月22日,崇阳县某小学学生舒某某用石子将停放在村中的两台汽车的漆面划伤,学生舒某某于2015年3月投保监护人责任险,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崇阳支公司赔付2990元。

【案例三】2015年11月,小学陈某某,因股骨中段尤文肉瘤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住院治疗,因其投保学平险,中国人寿赔付18501.22元。

【案例四】2016年2月,咸安某中学,郑某 、因肺部不适,左胸间断性疼痛在同济医院治疗,检查结果为淋巴母细胞淋巴瘤,中国人寿因其购买了学平险赔付30000.66元。

【案例五】2016年2月崇阳县某小学吴某某,在家不小心被热豆浆烫伤,因其投保了学平险,人保财险赔付20000元。

【案例六】2016年4月 通城县某幼儿园黄某某 ,在家中不慎从三楼坠下,经抢救无效身故,因投保学平险,中国人寿赔付40000元。

【案例七】2016年6月29日,通山县某小学学生陈某某等三人在放暑假后一起到村里水渠边玩水(2016年6月28日通山县普降大暴雨,水渠水流湍急),其中两人意外掉落到水渠里,另一名学生见此情况立刻回村叫大人,当大人赶到救起两人时已经停止呼吸,村里人也立刻打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两位学生于2015年9月投保学平险,人保财险通山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理赔处理,两名学生每人赔付40000元。

【案例八】2016年7月8 日通山县洪港镇某村兄弟2人,在家门口玩耍时失足掉进引水渠溺水身亡,年龄分别为8岁和10岁。经核实,两名学生于2015年9月1日投保了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年交保险费50元/人,意外身保险金额40000元/人。7月11日上午,通山支公司将保险赔偿金80000元送至遇难学生父母手中。

上述投保和未参保案例只是冰山一角,根据咸宁市营业部每年风险管理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各个险种出险率呈上升趋势,这说明了孩子的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安全意识弱,防范意识差,比成年人更容易遭遇危险。购买了学生保险,虽不能挽回孩子的生命,但起码能给你一丝安慰,虽不能完全解决医疗问题,当疾病来临的时候能够让保险公司为出险家庭分担经济上的压力,使孩子能及时得到治疗,得到更好的保障,让孩子健康快乐的长大,因此提高学生自身识别风险、防范风险、规避风险的工作尤为重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16年8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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