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3日 星期
北京星河湾绑架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消息 备受关注的星河湾豪车跟踪绑架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姜军、张兆东绑架罪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和5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春节后,姜军向张兆东提议绑架,此后2人使用伪造身份证在陕西省西安市购买1辆捷达车并在榆林市寻找目标。2人还购买手机、锤子等犯罪工具,窃取两块北京机动车号牌安装在捷达车上,并在北京市通州区三次挖掘深坑,用于关押被绑架对象。

  此间,2人再次到榆林市府谷县寻找目标,发现被害人王先生所驾驶的奔驰牌小轿车,遂将GPS跟踪器安装在该辆奔驰车上,根据跟踪器显示的位置信息,得知该车从府谷县返回北京市,在朝阳区星河湾小区与东城区某大厦之间行驶。

  2015年5月,姜军2人驾车到朝阳区星河湾小区门外蹲守,发现在该小区居住的被害人高女士驾驶1辆宾利牌小轿车,遂将高女士作为绑架对象。10月30日上午,2人驾车跟踪高女士,在途中被查获归案。从被告人处起获人民币4188元及捷达车1辆、手铐、铁锤、斧子、匕首等各种犯罪工具,扣押在案。

2016年8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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