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0日 星期
咸安区开展部门权责清单梳理

  8月初,咸安区环保局明确部门职责,依据环保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等,对本部门行政权力、部门责任进行全面梳理,旨在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权力。

  据了解,咸安区审改办下发的《湖北省县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中县级环保部门共有行政权力189项。经咨询省、市主管部门意见及自查清理,区环保局拟保留行政权力 187项,在梳理过程中,发现有2项职权,县级环保部门无此项权利,建议删除。对确认保留的187项行政职权,制定了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及运行流程图,目前187项权责清单己在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葛薇)

2016年8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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