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平人寿在其重疾保障产品体系中再添新成员,重大疾病保险——“太平福禄倍至重疾保障计划”系列。该产品在重疾理赔上采用了“多重给付”的方式,最高赔付次数可达3次,为重疾保障大大“加码”。
目前市场上的传统重疾险,普遍采用的规则是: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在发生重疾理赔后保险合同就终止了。而在现行的核保规则下,也基本再无法购买其他的重疾产品,他们的健康保障就产生了“缺口”。“福禄倍至”的“多重给付”设定,正是填补这一缺口的有效解决方案。
“多重给付”是“福禄倍至”最具特点的一项设定,其所保障的66种重疾被划分为三组,被保险人一旦罹患重疾,先行赔付一倍基本保额,保险合同仍然持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此后又罹患了重疾,且该疾病与第一次罹患的重疾不在同一组别,公司即再赔付被保险人一倍基本保额,在保险期内,最高赔付次数可以达到3次。值得一提的是,这款产品还具有人性化的豁免责任设定,即交费期内,当被保险人首次不幸罹患重疾后,公司将豁免其余下所有未交保险费。
同时,“福禄倍至”还特别提供了如轻微脑中风、原位癌、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等14种较为常见的轻症疾病保障,客户一旦发生保障责任中的轻症,即可获得20%基本保额的额外赔付。此外,“福禄倍至”还特别提供附加意外伤害保障供客户选择,意外身故、伤残,公共交通及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最高给付可达2倍该附加险基本保额,为客户全面打造涵盖重大疾病、轻症、意外等一体化的超强防护。
“福禄倍至”系列产品包括“太平福禄倍至重疾保障计划”和“太平福禄倍至B款重疾保障计划”两款,供不同客户按需选择。 (鲁芳 杨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