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日 星期
热心女孩捡了钱却还错了对象
做好事反赔6400元

  本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栾娟)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日前,女孩小艺(化名)前往银行ATM机办理业务,意外捡到6600元现金,当“失主”前来讨要时,她毫不犹豫立即尽数奉还。然而,一个星期后,真正的失主通过公安机关找到了小艺,这却让她傻了眼,无奈下只得赔付给失主。

  5月27日,小艺在咸安某银行ATM机上准备办理业务时,发现卡槽内有6600元现金。小艺立即拿出了6600元放一边,继续办完了业务后准备离开,便拿着这些钱去找人反映情况。

  然而,小艺没走多远,一名30多岁的男子急急忙忙地赶过来,拉住小艺说:“你刚才是不是进了那个ATM机,里面的那笔钱是我掉的。”小艺没有多想,就将钱拿了出来,还给了自称“失主”的男子,然后打的离开。

  6月1日,小艺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电话,自称5月27日在ATM机上存6600元现金时,没有点确认结果现金没存进去。通过银行查验,发现是小艺拿走了,希望小艺能归还6600元。“我是拿了那笔钱,但是我归还了。”小艺向男子解释,并表示此事已经与自己无关了。为了讨要那笔钱,男子向警方报案。

  在派出所的介入下,小艺与真正的失主姜先生见了面。“那我把那笔钱还给谁了呢?”了解情况后,小艺一下子着急了。

  冷静下来后,小艺表示,是自己粗心导致钱被骗,她愿意支付姜先生损失。最后,在民警的见证下,小艺找父母要了6600元现金赔付给姜先生,而姜先生也觉得过意不去,返还了200元车费。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在银行存钱遇到银行卡未退出或者钱在卡槽的情况时,市民一定不要拿卡或钱离开,应主动与银行客服或者公安机关联系,也不要将钱随意退给他人。最好在银行或者民警的见证下,调取监控看清失主再归还。

2016年6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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