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 星期
住房贷款多样化

  目前,我市的住房贷款针对人群越来越细,种类也越来越多。现在市场上,不仅有单位职工买房常用的公积金贷款,以及普通市民购房选择的商业银行贷款,还有金融机构为创业人士与农民量身订造的“大众创业安居贷”与“农民安家贷”。

  大众创业安居贷

  贷款材料:

  1、在咸宁市投资创业的借款人

  证明材料:(1)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2)最近6个月以上银行交易流水。(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户口证明。(4)贷款所需的其他资料。

  2、在本市工作就业的借款人

  证明材料:1)本人或配偶截至当前时间社保费缴存证明及社保卡。(2)最近6个月以上银行交易流水。(3)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户口证明。(4)贷款所需的其他资料。

  贷款额度:

  首付20%。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上限不超过30万元。

  贷款程序:

  楼盘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初审认定,符合“大众创业安居贷”条件的再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楼盘通知借款人按咸宁标准补缴6个月住房公积金开设个人账户,然后办理预告登记和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农民安家贷

  贷款对象:

  户口薄和身份证确认户籍类别为“农业”户口,家庭住址在“农村地区”,借款申请人为农民;或新入城镇户籍未满一年(含一年)的农民;

  借款申请人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借款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55周岁(含)以下;

  自主自愿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

  优惠政策: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成交价80%;

  贷款限期最长可达30年;

  首付款比例30%以上,未降低申请准入评分门槛,利率可以更优惠;

  提前还款免收违约金。

  收入认定:

  外出务工人员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书”。

  收入声明+银行流水。

  政府增信证明。

  还款频率:

  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

  (黄兰芬/整理)

2016年6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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