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徐德强)近日,咸安区法院集中宣判了晏某等7人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晏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其余六人被判处1至4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1500至4000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来,咸安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1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83%。在这些案件中有酒后驾车肇事、有无牌无照酒后驾车的情况,已对社会公共交通秩序和公民的出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为加大打击力度,该院近期集中宣判了7起酒驾案件,全部判处实刑,让广大司机认识到酒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警示那些还存在侥幸试图酒驾的人群。
该院刑庭法官告诫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