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 星期
幻想一夜暴富,高息诱惑29人“入瓮”
银行女职员沉迷彩票 非法集资2600余万
专家提醒:树立正确理财观念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记者 原子 特约记者 佘建兰

  投资10000元,每月返利2000元;做生意做工程急需要资金周转,10000元起点,按月付息2分或3分,到期还清本金;出资600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发展3个下线,保证月收入过万元......当你的同事、朋友亦或是亲戚,向你抛出诱人的橄榄枝,声称要助你圆发财梦时,你是否心动?在高息诱惑面前,不少人还真的动了心,结果巨款被骗,本息全无,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成为不折不扣的受害者。

  银行女职员沉迷买彩票

  现年44岁的吴莉(女,化名)是某银行职员,丈夫长年在外做生意,儿子上高中,小日子过得颇为殷实。在同事和朋友眼中,吴莉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生活简朴从不张扬的女人。也许是丈夫长年不在家,儿子上高中不用自己操心的缘故,无聊的吴莉平时喜欢买点彩票中点小奖来排遣心中的寂寞。

  起初,吴莉只是用工资收入购买,后来看到巨额大奖频频中出,她也幻想一夜暴富。她坚信投注越大,中奖的额度和几率越高,总有一天自己也能够中大奖。

  彩票越买越多,吴莉的工资已难以支付每月购买彩票的费用。为了筹钱买彩票,吴莉动起了“歪心思”:她看到银行有多种理财项目,便以银行内部高息存款为由,以高额回报为饵,向其客户和朋友借钱,因为自己的银行职员身份,很多人丝毫没有怀疑。

  此外,吴莉还以朋友开公司差周转资金为由,向认识的老板借钱,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不过这些集资来的钱大多被她买了彩票。

  两年诈骗资金2600余万

  李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与吴莉是朋友关系。2013年下半年,吴莉告诉李某,自己所在的银行有个内部的高息存款,钱由自己银行管控,月息2.5分。对于吴莉的话,李某信以为真。2014年1月,李某通过自己的银行卡转给吴莉60万元,吴莉给他出具了借条。

  2014年8月,吴莉又给李某打电话说,其朋友开了一个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到银行开设个账户需要存进一笔资金,可以给予高息回报。想到吴莉是银行职员,李某便安排公司会计转给吴莉200万元,吴莉给他出具了借条,并按时通过银行转款支付了7万多元的利息。

  按照借款归还的时间,吴莉早应该还款,但是直到9月中旬,在李某多次催款下,吴莉才归还了20万元本金。

  据该案主办法官介绍,自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22日,吴莉以帮助亲友或客户筹集生意周转资金等为由,许以月息2%至3%不等为诱,分别向29人合计骗取借款人民币2663.85万元,骗取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和支付高额利息,除在案发前已归还本金、支付利息共计390余万元外,尚余2300余万元未归还。

  高息诱惑29人上当受骗

  “在这起非法集资案件的29名受害人中,受骗金额最少的为10万元,最多的高达346万元。”该案主办法官称 ,吴莉犯罪很隐蔽,她披着银行职员的光鲜外衣,在外面招摇撞骗,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从而轻松骗得高额资金。

  该案主办法官介绍,针对不同的集资对象,吴莉筹钱的理由也不一样,但都以高额回报作诱饵:有的是以朋友做生意急需资金,由她出面以高息借款;有的是以朋友做工程招投标急需短期资金,以高息从民间借款;有的是以银行有高息内部存款为由借款。

  由于骗来的钱投进去买了彩票,却没有中任何大奖,眼看钱几乎都被用光,高额利息再也支付不下去后,2014年9月24日上午,深知自己已无力偿还巨额欠款的吴莉走投无路下,烧毁了部分账本(记录诈骗受害者资金的账目)准备前往武汉自杀。但吴莉的异常很快被家人发现,在家人的劝说下,吴莉放弃自杀,选择向警方自首。

  “其实这些被骗的受害者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贪图高息诱惑,受骗的可能性就很小。”该案主办法官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接到涉嫌非法集资报案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且诈骗手段花样百出、不断翻新,市民要注意防范。

  专家提醒: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市民如何提高投资风险意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诫,市民要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据介绍,识别非法集资活动,关键是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审批。如某种集资活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和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就涉嫌非法集资。二是看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收益回报,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三是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龄、性别、职业、行业、阶层、关系的社会各类人员,而不是单位内部或外部的少数特定人员。四是看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从事非法集资的单位或个人一般都是在貌似合法的形式下掩盖其非法集资活动的实质。

  对于目前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段,该办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在遇到以下几种情况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投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培植、养殖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报纸刊物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微信等即时通讯,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集资人员,在集资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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