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廖春旭)近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正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整治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潜规则”问题。
整治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行为、企业销售人员身份是否真实、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是否一致、企业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以及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柜台或接受挂靠经营行为,是否有使用现金购买含特殊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情形等。
| 我市开展药品“挂靠走票”整治 |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廖春旭)近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正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整治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潜规则”问题。
整治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行为、企业销售人员身份是否真实、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是否一致、企业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以及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柜台或接受挂靠经营行为,是否有使用现金购买含特殊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