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针对近年来在泰国日趋严重的少女怀孕问题,巴育政府制定了《2016年关于青少年怀孕的预防及治疗补救措施法案》(简称《青少年怀孕法案》)。该法案将于今年7月正式生效。泰国媒体17日披露了这一法案的一些细节。
根据上述法案,“怀孕少女”被定义为10岁至20岁之间怀孕的女性。法案规定,将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负责有关青少年怀孕的预防及治疗补救措施。
根据泰国公共卫生部的数据,2013年泰国年龄最小的爸爸仅10岁,年龄最小的妈妈只有8岁。另据泰国《民族报》报道,泰国每年平均有13万少女怀孕,而且怀孕少女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