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合众人寿咸宁中支受理了一起理赔案件,在被保人家属将理赔材料上交1天内,该公司就给被保人家属赔付理赔款20万余元,体现了保险的意义及合众人寿的理赔速度。
客户彭女士为其丈夫朱先生2008年12月10日购买合众睿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保险,保额5万;附加睿智提前给付,保额5万;附加睿智意外伤害,保额3万,年缴保费3000元。
2015年初,被保险人朱先生在武昌被一辆小型轿车撞倒在地,致使朱先生因胸腹部外伤致胸腹腔脏器破裂而失血性休克合并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经现场查勘交警确认,认定驾驶小轿车方负事故全责。
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告知家属理赔所需的材料,并协助客户提供理赔有关注意事项和办理手续。由于该客户与肇事车主进行诉讼处理善后,理赔材料于2015年10月9日诉讼完后才提交到公司。经过不到1天时间核实事故情况,公司于10日做出正常赔付决定,并于当日将206888.89元理赔款转入彭女士的银行账号。
彭女士收到到款信息后非常惊讶,她说:“原来合众的理赔这么快。我丈夫是家里的经济支柱,这笔钱虽然挽回不了我丈夫的生命,却能缓解失去支柱的经济困难,十分感谢合众人寿。”
(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