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也是严重违纪”,这一点,福建泉州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亲身体会到了。因为在联系招聘面试的时候,与一位大三女生发生口角,吴连发十几条侮辱性的短信,被对方转发在微博上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泉州市有关部门作出了撤职和开除党籍的处分。为了几句骂人的话,丢了官职,连党籍都不保,从过往经验上看是个很少见的事。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又在情理之中。党纪国法都对公职人员的言行举止有严格的规定,辱骂他人是零容忍的事。
2016年3月25日
星期五
| 【骂人丢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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