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 星期
城区考生高考体检开始
下周二结束

  本报讯(记者 熊大平)近日,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我市高考16523人报名,城区考生体检已陆续开始,将于下周二结束。

  根据体检要求,凡是报名参加今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的考生,都须参加高招体检,否则不能录取。普通高考体检项目分为内科、外科、五官科、血检、胸透等五项。在体检时,根据体检表的栏目将体检分成眼科、内科、血压、外科、身高体重、听力嗅觉、耳鼻喉、胸透、ALT转氨酶检查等九个小项目对考生进行逐项检查。

  今年体检要求与去年相同,体检中不能强制要求考生检测乙肝项目,不能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

  根据要求,如果转氨酶正常,不得对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考生转氨酶异常的,如超标2倍以上,可建议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但不能强制要求检测,由考生自愿申请。

  高考体检中的胸部透视项目检查,不能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应当优先使用普通X线摄影、CR(计算机X线摄影),有条件的地区推荐使用DR(数字X线摄影),取代普通X线摄影和CR。

  根据体检要求,高考体检胸部透视项目检查,使用应用影像增强技术的隔室监视器透视。体检机构要为受检考生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非投照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考生当场会得知体检结果,咸安区招办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要认真阅读体检报告,使自己今后所学专业与自己的身体状况相匹配。

  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考生拿到体检结果,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束之后一周,向县市区教育局提交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时间组织考生去指定医院复查有异议的项目,费用考生自理。城区考生在咸宁市第一人民 医院复查。

  若考生获得复查结论后还有疑问,可提出复核书面申请,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向省招生考试院提交同意后,在省人民医院进行终检,并做出终检裁定。

2016年3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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