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8日 星期
铿锵玫瑰写风流 剑胆琴心铸警魂
警营花开别样红——咸宁市公安局女警风采采撷
  女警疏导交通
女警窗口热情服务
女警110接处警
群众向女警送感谢信
女警护学
女警帮扶留守儿童
  女警参加主题党日+学习
女警参加射击训练
女警舞蹈培训班
王淑红,现任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妇委会主任。从警20年来,始终坚守在办公室系统的岗位上,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镙丝钉,在平凡岗位上演绎着不平凡的青春。先后撰写警营通讯、警务材料及调研文章1200余篇,多篇文章被省市报刊、内参、内网刊发。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3年被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刘春香,现任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从警多年来,在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技术手段破获各类重特大案件130余起。2011年03月被省委省政府给予湖北省三八红旗手;2012年06月入选为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党代表;2012年06月被湖北省妇联给予全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
刘晓兰,现任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副科长。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十几年如一日,长期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资、抚恤等工作,细致严谨,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成为我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专业能手,受到各级领导和民警一致好评,多次被评为优秀档案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多次被市局嘉奖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王琴,现任市公安局工会副主任。从警23年,牢记使命,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调至工会岗位后,全力履行工会职能,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先后12次被省厅、市局评为先进个人,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吴细秀,现任崇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1998年从省公安院校毕业后一直战斗在侦查破案的第一线,曾当过刑警、缉毒警、治安警,任过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的副中队长、派出所的指导员、治安大队的副教导员。从警17年来,破获案件800余起,协破案件2000余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0年全省公安民警武装越野第八名;2013年度公安信息化“破案能手”。
熊红春,现任赤壁市公安局茶庵岭派出所指导员。当过警务室的社区民警、法制监督员,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既有面对犯罪份子时疾恶如仇的英勇与镇定,又有面对百姓家长里短纠缠不清时苦口婆心的耐性与热情,付出了异于常人的艰辛与不易,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连续5个年度被赤壁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
徐小年,现任通山县看守所副中队长。作为一名女管教民警,长年面对冰冷的高墙,面对形形色色的在押人员,甘于寂寞、乐于奉献,把教育改造好在押人员作为最终目标,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献给了公安监管事业,用辛勤的汗水洗涤一个个扭曲的灵魂,用真情感化着一个个迷途的女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和执着。
徐亚华,现任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办公室主任。从警21年来,一直任劳任怨、默默无闻,立足本职,信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信条,对自已始终严格要求,对工作精益求精。2006年至2014年连续9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8年获咸宁市公安局“十佳交警”称号,2009年度获个人三等功,2012年至2014年被评为“优秀党员”,2015年度被评为“优秀党务干部”。
张茵,现任嘉鱼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坚守窗口岗位,一干就是二十多年。始终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凭着娴熟的业务,高效的质量,规范的执法,热情的服务,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2002年度被县局评为“十佳公安民警”,2004年度荣获个人三等功,2010年荣获咸宁市首届“十佳民警”。
朱玮,现任通城看守所副中队长。参加公安工作16年来,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在监所管理工作中,坚持以法育人,对未成年人悉心呵护;以情动人,对新入监人员真情抚慰;以心交心,对重刑犯亲情帮教,圆满的完成了重刑犯人员的安全管教任务。2010年被评为全市政法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全县“三八”红旗手、2012年被评为全省信息化应用能手。

  世界上有种美丽的花,在铁血阳刚的天地里吐露着芳华,把温柔注入那身藏青色,掩藏了红装素裹的妖娆,展现出英姿飒爽的奇葩,她们被誉为——警花。

  咸宁市公安局现有女民警、职工156人,占全局总警力的四分之一。多年来,这支队伍分布在公安机关各条战线上,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市妇联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维护咸宁社会治安稳定、开展各项公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有的在服务窗口,用热忱的微笑诠释着庄严的承诺;有的在内勤管理岗位,用无私的奉献书写着无悔的青春;有的在城市大街小巷,用辛勤的汗水守护着咸宁的平安;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用公平正义扞卫着法律的尊严… …

  勤于学习,自强不息提素能。“腹有诗书气自华”。全体女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主动顺应时代发展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需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不断提高自身素能。通过积极参加“两学一做”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着力提升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争做合格党员。通过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了整体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能。2013至2014年,13个警种170余名女民警参加了“1.10专案”的侦破工作和庭审安保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肯定。近年来,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关心和重视下,先后有40名女同志得到提拔和重用,有83人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人次荣立个人一等功,3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36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06人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50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屡建功。全局广大女民警牢记职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在“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事业中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顽强拼搏、奋发进取的优秀女警,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尊重和认同。市公安局警令部110报警服务台全年接处电话25.6万个,受理群众报警7.6万起,有效接警2.6万起,受理“家庭暴力”警情53起,所有有效警情全部得到妥善、快速处置,持续保持了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和“省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荣誉称号。交警、治安、出入境等窗口的女警,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形象,展示了公安机关独特的魅力。技侦、刑侦、经侦、禁毒、国保、网安、监管、情报、警卫等警种的女警,以无惧艰险、奋勇战斗的坚韧和毅力,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屡屡建功,彰显了公安机关强大的战斗力。警令部、政治部、机关党办、纪检、督察、法制、警保部、审计、工会、老干、科信等部门的女警,默默无闻,任劳任怨,以优质的服务支持和保障前勤工作,为各项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勇于担当,回馈社会献真情。广大女民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先后开展扶贫帮困、“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关爱贫困女童、“儿童慈善一日捐”等一系列活动。推出“警察妈妈,关爱留守儿童”和“送法课堂进乡”爱心公益活动,组织18名女民警结对帮教留守儿童。多次组织女民警到咸宁市福利院、咸宁市光荣院、桂花镇福利院等看望慰问孤寡老人、军烈属。近两年捐赠爱心捐款52700余元。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进一步增强了市局女民警服务大局、奉献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了女警亲民爱民时代风采。2016年,我市10女民警在“香城泉都我最美”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被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妇联联合命名表彰,获得“最美女警察”荣誉称号。

  乐于奉献,弘扬美德树新风。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十佳警嫂”评选活动,引导更多家属支持警察投身于公安事业,彰显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共同进步的良好形象。开展了一系列符合女性需求,健康向上,内容丰富的警营文化活动,构筑女警的精神家园。在省十一届运动会、全市妇女健身会、演讲比赛、长跑比赛、文明家庭知识竞赛等活动上,女民警们都取得了好成绩。在市公安局举办的春节晚会、射击比赛、体育比赛、书画比赛中,女民警都是活动的主力军。由女民警自编自演的节目《在你身边》,获“全省工会系统歌曲类三等奖”。2015年,在全省公安系统第七届乒乓球比赛中,获得女子团体第3名的好成绩;在咸宁市香城大舞台广场舞比赛中,市公安局璟园小区代表队获得二等奖,营造了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新风尚。

  (通讯员 王淑红 张晓燕 记者 程昌宗)

2016年3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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