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种美丽的花,在铁血阳刚的天地里吐露着芳华,把温柔注入那身藏青色,掩藏了红装素裹的妖娆,展现出英姿飒爽的奇葩,她们被誉为——警花。
咸宁市公安局现有女民警、职工156人,占全局总警力的四分之一。多年来,这支队伍分布在公安机关各条战线上,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市妇联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维护咸宁社会治安稳定、开展各项公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有的在服务窗口,用热忱的微笑诠释着庄严的承诺;有的在内勤管理岗位,用无私的奉献书写着无悔的青春;有的在城市大街小巷,用辛勤的汗水守护着咸宁的平安;有的在执法办案一线,用公平正义扞卫着法律的尊严… …
勤于学习,自强不息提素能。“腹有诗书气自华”。全体女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主动顺应时代发展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需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不断提高自身素能。通过积极参加“两学一做”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着力提升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争做合格党员。通过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了整体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能。2013至2014年,13个警种170余名女民警参加了“1.10专案”的侦破工作和庭审安保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肯定。近年来,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关心和重视下,先后有40名女同志得到提拔和重用,有83人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人次荣立个人一等功,3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36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06人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50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屡建功。全局广大女民警牢记职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在“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事业中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顽强拼搏、奋发进取的优秀女警,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尊重和认同。市公安局警令部110报警服务台全年接处电话25.6万个,受理群众报警7.6万起,有效接警2.6万起,受理“家庭暴力”警情53起,所有有效警情全部得到妥善、快速处置,持续保持了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和“省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荣誉称号。交警、治安、出入境等窗口的女警,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形象,展示了公安机关独特的魅力。技侦、刑侦、经侦、禁毒、国保、网安、监管、情报、警卫等警种的女警,以无惧艰险、奋勇战斗的坚韧和毅力,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屡屡建功,彰显了公安机关强大的战斗力。警令部、政治部、机关党办、纪检、督察、法制、警保部、审计、工会、老干、科信等部门的女警,默默无闻,任劳任怨,以优质的服务支持和保障前勤工作,为各项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勇于担当,回馈社会献真情。广大女民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先后开展扶贫帮困、“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关爱贫困女童、“儿童慈善一日捐”等一系列活动。推出“警察妈妈,关爱留守儿童”和“送法课堂进乡”爱心公益活动,组织18名女民警结对帮教留守儿童。多次组织女民警到咸宁市福利院、咸宁市光荣院、桂花镇福利院等看望慰问孤寡老人、军烈属。近两年捐赠爱心捐款52700余元。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进一步增强了市局女民警服务大局、奉献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了女警亲民爱民时代风采。2016年,我市10女民警在“香城泉都我最美”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被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妇联联合命名表彰,获得“最美女警察”荣誉称号。
乐于奉献,弘扬美德树新风。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十佳警嫂”评选活动,引导更多家属支持警察投身于公安事业,彰显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共同进步的良好形象。开展了一系列符合女性需求,健康向上,内容丰富的警营文化活动,构筑女警的精神家园。在省十一届运动会、全市妇女健身会、演讲比赛、长跑比赛、文明家庭知识竞赛等活动上,女民警们都取得了好成绩。在市公安局举办的春节晚会、射击比赛、体育比赛、书画比赛中,女民警都是活动的主力军。由女民警自编自演的节目《在你身边》,获“全省工会系统歌曲类三等奖”。2015年,在全省公安系统第七届乒乓球比赛中,获得女子团体第3名的好成绩;在咸宁市香城大舞台广场舞比赛中,市公安局璟园小区代表队获得二等奖,营造了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新风尚。
(通讯员 王淑红 张晓燕 记者 程昌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