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优势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把握政协性质定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范围内开展工作,准确把握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发扬人民民主重要形式的性质定位,切实发挥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作用。二是坚持协商格局,增强协商议政实效。召开全体会议、5次常委会议、2次专题协商会、20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各种协商形式联动配合,进一步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常态化的协商议政格局。三是注重问题导向,强化民主监督职能。针对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和群众关切,开展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等12项监督性强的调研议政活动,紧盯重点追踪监督,推动了相关工作改进和政策出台。四是着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或修订委员履职、专委会工作、提案办理协商、委员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10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政协章程为核心,覆盖会议组织、经常性工作、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
努力推进民生改善
持续关注区域性整体脱贫问题,围绕宁夏、贵州和秦巴山区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发展进行跟踪调研,开展协商座谈。紧扣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就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办出特色、创新人才培养、国家实验室建设、发展特殊教育、仿制药质量、中医药发展、转基因农产品安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残疾人权益保障等献计献策。着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围绕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调研议政。组织委员和专家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通过物资捐赠、知识讲座、慰问演出、义诊会诊等形式,为群众送上真情关爱。编报社情民意信息797期,受理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来信8.8万余件、来访255批次,认真反映群众诉求。
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要聚焦中共中央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准确定位,把握方向和原则,以组织监督性强的视察调研活动为主,多种形式配合,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加强城市规划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无障碍环境建设运行、大运河申遗成功后的保护与利用等课题开展民主监督,并选择其中一些课题召开以监督为特色的双周协商座谈会。重视发挥协商活动、委员提案、大会发言、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委员来信来访等民主监督作用。总结各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制定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