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 星期
宿舍财物被盗,原是食堂员工所为

  本报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王芳)2月28日,城区一公司食堂员工因盗窃财物,被警方依法刑拘。

  当日,咸安区公安分局浮山派出所接到某公司员工吴某报案称,其放在宿舍内的一部价值约4500元的东芝笔记本被盗。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过对现场进行勘查和查看该公司内视频监控录像,锁定该公司食堂员工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交待,今年2月,他连续3次采取溜门入室和翻窗入室的手段盗窃该公司员工宿舍财物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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