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 星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了

  (记者 杜培清 通讯员 吴文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从法律意识上去除了那些“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权力”、“虐待老人是家务事”等错误观念,明确了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针对市民询问的“精神暴力属不属于家庭暴力”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咸宁市妇联权益部的负责人,为大家提供相关的解决办法——

  市民133****0023询问:请问什么是家庭暴力?精神暴力也算家庭暴力吗?

  咸宁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精神暴力是家庭暴力中的一种,主要是指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市民152****0618询问:老公工作上一有不如意或者喝醉了酒,回家看到我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打骂,春节出去打牌输了钱,回家把我打成轻微伤甲级,邻居听到我的呼救声报了警,公安局对他实行了拘留和罚款,但他屡教不改,怎么办?

  咸宁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当你遭受到家庭暴力时,你要敢于向外界救助:

  1、向亲戚朋友救助;

  2、向居民委员会、妇女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请求保护;

  3、就近向社区“家庭暴力报案点”求助,或者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求助;

  4、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经济困难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5、可以向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申请庇护;

  市民询问:对于家暴加暴人,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咸宁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家庭暴力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加害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行政责任:对家庭暴力事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视具体情况对加害人进行拘留或警告。

  3、刑事责任:对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诉讼。

  市民189****5217询问:丈夫出轨之后,被我抓住把柄,迫于双方父母的压力,他写了“今后如有出轨行为,净身出户”的保证书。但这之后,他依然出轨,并对我实行冷暴力,现在还殴打我,我现在想离婚,请问他的保证书在法律上有用吗?我应该如何搜集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

  咸宁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在打官司过程中,当事人要将收集到的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提交法院,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有用的证据包括:

  一是收集书证,将与案件有关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收集起来。如:要提供身体受伤害后的病历、医疗费票据、致害人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110出警记录等。

  二是收集物证,用物品的外形、特征、性质等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如:妇女遭受家暴后要保存当时所有的痕迹,对伤害部位及时拍照,保留照片和致伤工具、被撕扯的头发、衣物等。

  三是收集证人证言,将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材料收集起来。如:邻居或朋友书写的证明材料、公安咸宁机关对证人所做的笔录。

  四是收集鉴定意见,由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对受害者的伤情、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提出结论性意见,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法医鉴定意见书等。

  市民询问:请问有没有妇女维权的服务热线?他们可以受理关于家暴的哪些案件?

  咸宁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12338”是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是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号码、统一规范的妇女维权热线,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同时,市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热线12348可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贫困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及其他形式的相关社会救助服务。这两个号码全国通用,在本地拨打需在前面加拨0715,接电话单位分别是市妇联和市法援中心,上班时间可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2016年3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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