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十八大之后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进入了密集审判期。与此同时,有关贪腐犯罪的刑事法律制度也在不断修改完善之中。对贪腐罪的刑罚作出重大修改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时,十八大之后落马的省部级高官中,已有25人所涉案件进入了审判程序,其中20人已经作出终审判决。
从检方指控的罪名看,除了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玩忽职守罪落马之外,其他24位省部级高官均被指控受贿罪。除受贿罪外,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挪用公款罪,也是常见的指控罪名。包括周永康、蒋洁敏在内的8位高官因多项罪名而被数罪并罚。从指控的贪腐数额看,这24位省部级高官平均每人的贪腐数额高达3208万元。其中,周永康、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三人被指控的贪腐数额超过亿元,贪腐数额最大的是周永康,高达1.2977亿元。
(据《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