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承诺◆
2015年十件实事之十:为困难群众和农村居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000件以上。
看答卷◆
去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94件、法律援助事项24582件。
“感谢法律援助帮我这个残疾人讨回公道。”近日,通山县黄沙铺镇的芳芳(化名)通过电话感谢市司法局为她维护权益,拿回6万余元的医药费和赔偿款。
2014年12月5日11点半,韩某驾驶董某的轿车由银泉大道往金桂路方向行驶,途径市中心医院时撞上前方阮某(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坐在摩托车上的芳芳摔倒受伤。
芳芳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20天,后经法医鉴定,芳芳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误工时间为300天,护理时间120天。
尽管市交警三队大对此次事故作出认定:韩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阮某负次要责任,芳芳无责。但事故发生后,迟迟没有人为芳芳的医药费和损失埋单,迫于无奈,芳芳只好选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2015年5月26日,芳芳的代理律师殷先平将肇事司机韩某、轿车车主董某告上法庭。同年,7月30日,经咸安区法院调解,被告车主的保险公司赔偿给芳芳61700元,董某赔偿2170元。
这是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让弱势群体享受法治阳光的一个缩影。为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人员作用,拓展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补贴标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借用人民调工作平台,提高法律援助便民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手续和降低申请条件;开展法律援助进村组进社区活动等措施
去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94件、法律援助事项24582件,圆满完成市政府交代的为困难群众和农村居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2000件以上的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