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大平)不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起,稳岗补贴政策有所调整,降低了企业申请的门槛,并简化了申办程序。
据介绍,以往这项补贴只针对未裁员企业进行奖励,同时申请该项补贴可由人社部门直接向市政府申报,减少中间环节,补贴发放时间可提前。
据了解,稳定岗位补贴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给予的资金补贴。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包括,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稳岗补贴标准为:未裁员和裁员率低的企业,分别可以获得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和40%。2015年全市有200家未裁员企业共计获得811万元的稳岗补贴。其中,市直有40家未裁员企业共计获得276.08万元的稳岗补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稳岗补贴将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企业获得稳岗补贴后,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专账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收回补贴资金,取消下一年度补贴申请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