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快速处理机制。”近日,车主王先生感谢人保财险咸宁分公司理赔人员在现场协助客户一次性快速处理,省去与受害人之间的反复协商。
据人保财险理赔部经理江泽荣介绍,人保财险公司车险客户(交强险在我司投保)的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第三者人员受伤且责任明确,有条件在事故现场快速协商处理的人伤案件或责任明确,伤者经过一次性门诊治疗,申请或同意快速处理的人伤案件。通过简化流程,公司理赔人员在现场协助客户一次性快速处理,省去与受害人之间的反复协商。有条件快速处理的小额人伤案件一般包括下列特点:保险事故经交警处理,责任明确(包含无责任,无责任案件医疗费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事故与伤情的因果关系成立;事故当事人双方均在现场,同意现场快赔处理或伤者经过门诊检查后,当事双方同意立即快赔处理;伤者自行判断伤情轻微,正常活动仅轻微或不受影响,该类伤情多为胸、背、四肢的软组织损伤,如皮下血肿、皮肤擦伤、轻度软组织损伤、肌肉拉伤等。
江泽荣介绍,事故双方如果均在我公司同时投保交强险、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的客户且仅涉及双方车辆损失,不涉及人伤、物损及其他车辆损失,当事人双方对损失及责任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用“互碰快赔”方式处理。无论是有责还是无责,均可享受该便捷理赔服务,各回各家,各修各车,快捷地收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车辆维修赔款,大大省去了事故处理双方互相交叉索赔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