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辉通讯员任和兴)近日,我省被保监会确定为第二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的12个试点省份之一,相关工作于今年12月启动。2016年1月1日前,12个地区将全部执行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届时,我市也将全面执行新的车险费率制度。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高群介绍,保监局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新车险制度有利于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高群介绍。
另外,示范条款还将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扩大消费者选择权。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这也将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从而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首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包括广西、黑龙江、山东、青岛、陕西及重庆等6个地区,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启动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目前6个首批试点地区整体运行情况看,商业车险投保率有所上升,出险率显著下降,保单质量好于改革前,消费者反映较好,改革整体运平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