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 星期
深圳缴存公积金可买东莞房

日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12月8日起,市民在深圳缴存公积金,也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东莞房了

12月4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称,12月8日起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调整后的异地贷款政策试行半年,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再作调整。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26日,东莞取消了珠三角八市互贷,统一规定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且为东莞户籍的职工可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此次调整之后,不仅地域拓宽到全国,且户籍限制也已取消。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发通知没有异地贷款业务细则。按现行政策,记者了解到,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个人缴存公积金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据此推算,如果是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东莞相关规定,纯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购买价值83万元的房子,而夫妻联名贷款则可购买价值133万元的房子。

(人民网)

2015年12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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